一、 |
比賽組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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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比賽共分兩大項目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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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朗誦
a. 獨誦組 (1人)
b. 集誦組 (3-20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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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短劇 (2-5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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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 |
大會將根據報名情況決定每個項目是否分母語組和非母語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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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比賽環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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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朗誦:獨誦或集誦詩歌或散文一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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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短劇:短劇表演題目由參賽者自定,表演限時5-8分鐘,少於5分鐘或多於8分鐘,評判將會酌量扣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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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參賽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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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本校所有全日制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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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本活動由教資會資助 (UGC-funded),因此由教資會資助 (UGC-funded) 的同學可以優先報名,其他報名則視乎名額而定,並以先到先得方式處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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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獎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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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朗誦環節:獨誦組及集誦組,各設冠、亞、季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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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短劇環節:設冠、亞、季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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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另特設:最佳朗誦藝術表現獎(適用於獨誦母語組、獨誦非母語組及集誦組)三名/組
最佳創意獎(適用於短劇組)一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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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 |
大會將根據參賽人數決定是否設優異獎、最佳朗誦藝術表現獎及最佳演說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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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|
評選標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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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獨誦:評判將從語音(20分)、感情(20分)和編排(10分)三方面評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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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集誦:評判將從語音(15分)、感情(20分)和編排(15分)三方面評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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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短劇:評判將從語音(15分);內容編排(20分)和合作(15分) 三方面評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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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最佳朗誦藝術表現獎(獨誦組):評判將從語音、感情、編排及演繹作品時的藝術創意等方面評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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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最佳朗誦藝術表現獎(集誦組):評判將從語音、感情、編排及演繹作品時的藝術創意等方面評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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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|
最佳創意獎(短劇組):評判將從語音、內容、合作、編劇上的原創性及創意、主題及情節等方面評選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