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

比賽組別

 

本次比賽共分兩大項目:

 

1.

朗誦       
a. 獨誦組 (1人)
b. 集誦組 (3-20人)

 

2.

短劇 (2-5人)

 

註: 大會將根據報名情況決定每個項目是否分母語組和非母語組

 

 

 

二、

比賽環節

 

1.

朗誦:獨誦或集誦詩歌或散文一篇

 

2.

短劇:短劇表演題目由參賽者自定,表演限時5-8分鐘,少於5分鐘或多於8分鐘,評判將會酌量扣分。

 

 

 

三、

參賽資格

 

1.

本校所有全日制學生均可報名參加

   

  註:本活動由教資會資助 (UGC-funded),因此由教資會資助 (UGC-funded) 的同學可以優先報名,其他報名則視乎名額而定,並以先到先得方式處理。
   

四、

獎項

 

1.

朗誦環節:獨誦組及集誦組,各設冠、亞、季軍

 

2.

短劇環節:設冠、亞、季軍

 

3.

另特設:最佳朗誦藝術表現獎(適用於獨誦母語組、獨誦非母語組及集誦組)三名/組 最佳創意獎(適用於短劇組)一名

 

註: 大會將根據參賽人數決定是否設優異獎、最佳朗誦藝術表現獎及最佳演說獎。

 

 

 

五、

評選標準

 

1.

獨誦:評判將從語音(20分)、感情(20分)和編排(10分)三方面評分。

 

2.

集誦:評判將從語音(15分)、感情(20分)和編排(15分)三方面評分。

 

3.

短劇:評判將從語音(15分);內容編排(20分)和合作(15分) 三方面評分。

 

4.

最佳朗誦藝術表現獎(獨誦組):評判將從語音、感情、編排及演繹作品時的藝術創意等方面評選。

 

5.

最佳朗誦藝術表現獎(集誦組):評判將從語音、感情、編排及演繹作品時的藝術創意等方面評選。

 

6.

最佳創意獎(短劇組):評判將從語音、內容、合作、編劇上的原創性及創意、主題及情節等方面評選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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